农家乐消防审验如何执行有关规范的官方回复
您好,请问经营用客房数量超过14个标准间(或单间)、超过4层或建筑面积超过800m2的农家乐(民宿)建设工程,是否应该办理消防审验手续? 根据农家乐(民宿)建筑防火导则(试行)第三条规定,经营用客房数量超过14个标准间(或单间)、超过4层或建筑面积超过800m2的农家乐(民宿)建设工程,应符合《农村防火规范》GB50039、《旅馆建筑设计规范》JGJ 6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要求。 这具体意味着什么?这三个文件规定很复杂,我不是很懂具体怎么做才能符合其标准,是否有机构能够帮助我? 还有如果农家乐没有满足这三个文件要求会有什么后果? 谢谢!

网友:您好,您咨询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安部 旅游局《关于印发农家乐(民宿)建筑防火导则(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导则)的相关规定,农家乐(民宿)是指位于镇(不包括城关镇)、乡、村庄的,利用村民自建住宅进行改造的,为消费者提供住宿、餐饮、休闲娱乐、小型零售等服务的场所,其经营用客房数量不超过14个标准间(或单间)、更高 4层且建筑面积不超过800㎡。该导则范围内的农家乐(民宿)不纳入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范围。
依据:《关于印发农家乐(民宿)建筑防火导则(试行)的通知》第二条、第三条 款、第五条。
2.超过上述规模或新建的农家乐(民宿),应符合《农村防火规范》GB50039、《旅馆建筑设计规范》JGJ 6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条的规定实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制度,纳入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范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条,《关于印发农家乐(民宿)建筑防火导则(试行)的通知》第三条第二款。
3.纳入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范围的家乐(民宿)建筑,应申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抽查),申报时需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且使用功能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房地产权证书载明的用途。
依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令第58号)第十六条、《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一般项目实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告知承诺制备案的通知》(粤建规范〔2025〕4号)《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七条。
4.超出导则规定范围的村民自建住宅不符合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抽查)的法定条件。
依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令第58号)第四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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